完善职普融通政策 夯实技术积淀底蕴
刘群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再次明确了以“融通”方式加强教育内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两种不同教育类型的融合沟通。职普融通被认为是打破教育类型壁垒、优化教育结构、推进教育公平的关键举措。
回溯四十余年发展,职普融通政策演变历经三个主要阶段, 从1980年“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到2014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再到2022年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并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演变过程显示政策内涵持续深化,覆盖范围扩展至全学段,融通政策固化为国家法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兴起,适应未来挑战的人才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技术创新对技术积累、积淀的依赖加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凡此种种,迫切要求完善职普融通政策,以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
本文认为推行职普融通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现有政策多为原则性倡导,缺乏具体可操作的专门措施,系统性和联动性不足。例如,中考分流主要依据学术考试成绩,难以科学甄别学生的职业倾向或潜力,未能充分体现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对生源结构的特定要求,也限制了个体潜能的充分发挥。从人才成长基本规律来看,不同禀赋(性格、兴趣、专长、技能) 的个体,适合就读的教育类型不同。二是机制和载体设计尚未完善。职普融通发展体系要建立多种机制才能确保实现,如职普融通资源配置机制、学生互转机制等,还要精心设计融通项目、工程等载体,配套支持资金,牵引、示范职普融通工作。目前,相关探索仍处初级阶段,如山东省出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建立了职普学生互转机制;教育部今年起统筹试点“县域中学资源统筹项目”,各省主要探索以专项技能培养为特色的“综合高中”。三是教学层面融通尚未到位。教育政策和制度终究要下沉到教学层面才算真正落实,才能凸显其生命力。当前,职普融通在教学层面的落实还不够,仍停留在课程嫁接互换等较浅层面,职普融通课程结构改革等需要深度挖掘、协同谋划。
遵循“体现时代性,着眼阶段性,注重连续性,把握规律性”的原则,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普职融通发展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突出政策体系合力,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优势互补;聚焦“双向互认、 分合有序、 有机融合”,统合“两型社会(学习型、技能型)”建设, 融合“三类教育(普通教育、 职业教育、 终身教育)”体系, 强调“全学段”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硕博)教育,构建职普融通“服务需求、理念互鉴、资源共享、开放融通”的发展体系;同时,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加快构建国家资历框架,加强基础性政策支撑。
二是优化融通机制和载体设计。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院校布局时,须强化职普融通的需求导向,健全资源配置机制,如建立教师跨校交流、联合教研等机制,以此促进职普教育优势互补;同时,强化载体设计,因地制宜探索职普联合办学或试办综合高中等路径,重塑办学形态。优化融通机制的关键在于深化中考改革,推行多元评价模式,在参考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引入对学生兴趣、特长及职业倾向的评估,为学生提供更科学的分流指导。分流方式直接影响高中阶段教育的生源结构,因而必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构建涵盖分流前生涯规划与分流后发展通道畅通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三是落实教学层面融合融通。实现职普融通的核心在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这首先体现在教育教学理念的革新互鉴上。融通工作既要借鉴普通教育重视教学、规范教学、严管教学的理念,又要吸纳职业教育尊重学生个性、根据学生发展现状因材施教的理念。具体而言,一方面要着力改革职普融通课程结构,构建“必修+选修+项目”的课程体系,确保学习者学术能力与职业能力同步提升:夯实必修基础课程,助力学生应对未来工作场所的新挑战;选取工程、机械等职业领域课程,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开发特色学习项目,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与工程思维。另一方面要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构建技术技能积累体系,强化技能的积淀、传承与创新,为技术创新夯实技术积淀底蕴。
(作者单位: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