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7日 星期三

附件4

职业技能等级赋分表

2026年01月07日 星期三 贵州教育报数字报 字号[ 放大+ 缩小- 默认 ]

    备注: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为准;原教育部实施的“1+X”技能证书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信息为准。

    2.获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只对符合条件的1个证书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