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参加大学生创新大赛,团队中排名前5名的赋同等级分值、排名6-10名的同等级分值减5分、排名11名及以后的同等级分值减10分;
2.同一赛项,按获奖最高级别赋分,分值不累加;多个赛项获奖,只选取赋分分值最高赛项赋分,分值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