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多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南明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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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华
为进一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省多地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单独或者联合专业人员以走进校园等形式,分类施教,开展一系列法治、健康综合保护教育活动,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南明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成长的过程离不开家长的监护……”
这是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今年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中的一段话。
在一起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小明(化名) 的父母在其婴幼儿时期就离异了,夫妻双方曾协商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所以自襁褓之时起,小明便由母亲独自抚养,8年多来,父亲这一角色在小明的生活中始终处于缺位状态。
为了给小明营造一个尽可能幸福的童年,让父母双方给予成长中的孩子更多关爱,各自尽到监护与教育的责任,达到“审理一起、教育一起、转变一起”的目的,承办该案的南明区法院法官向小明父母发出了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小明的父母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以督促和引导双方承担好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签署承诺书后,小明的父母表示,在以后的日子中会多了解孩子的诉求、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孩子健康成长。
为推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南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4年12月讨论通过了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操作规程 (试行) 》,该操作规程包含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决定书》 (家庭教育指导令) 等七项内容,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的原则、环节、形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让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南明检察官进校园,3万名学生受益
记者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获悉,为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2024年9月至今,南明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共计开展54场普法教育活动,覆盖辖区42所学校,3万名学生受益。
此外,根据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工作要求,该院法治副校长还通过建议加强和改进校园管理、学生行为引导等方式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精准靶向保护,筑牢健康成长防线。
毕节梁才学校的晚自习来了检察官
寒假来临之际,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睿走进梁才学校,以该校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2000余名高中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晚自习”。
晚间普法课堂刚开始,陈睿播放了一段3分钟的动画,借用“哪吒打伤三太子一案”简明扼要地讲清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什么。同时,通过提问和释案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容易触犯的法律、寒假期间可能面临的网络安全、人身安全及如何进行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帮助他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课堂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通过学习,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危害,今后一定会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违法犯罪。
福泉公安严把寒假“安全关”
放寒假、过春节,又到了孩子们欢乐的时候,但是假期安全问题不能放假,为切实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近日,黔南州福泉市公安民警走进辖区学校,为广大学子上好“最后一堂课”。
民警围绕寒假期间注意事项,结合辖区治安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体师生和家长重点宣传生活中常见的反诈防骗、网络赌博、禁毒等安全知识,引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学法懂法,明辨是非,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决不触碰法律“高压线”。
假期来临,福泉公安民警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做好放假前的安全防范提示工作,为同学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心、安全的学习环境,为“平安寒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