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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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站上学校讲台

刘玉:未成年人保护的“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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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被学生们簇拥着。

    本报记者 罗华

    刘玉,贵阳市南明区未检部检察官,被学生和家长们称为“编外”老师,被誉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哨兵”。2023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刘玉一等功荣誉。

    站上学校讲台讲法

    每年开学季,站在学校讲台上法治课,是刘玉的例行功课。她通过一个个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涉青少年案例,警示同学们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教育大家要充分认识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的危害性,正确处理好身边各种关系,学好法律知识、增强辨别是非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以真才实学回报家长、学校和社会。

    站上学校讲台上法治课,是刘玉除检察工作外的主要工作之一。她负责的就是未成年人检察部,岁岁年年,一来二去,再加上到学校调研,办案,知道的称她为检察官,不知道的,因为她常出现在校园内,极具老师气质,就称她为老师,她的检察官头衔后缀就是老师,编外老师由此而来。

    围着未成年人转

    刘玉从事检察工作13年,有8年和未成年人打交道。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的主责主业,也是刘玉最投入的事业。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进行法治第一课,重中之重都是为了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法律的框架下,完成学业,健康成长。

    如何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设的课程有新意,不枯燥,让同学们有兴趣听,同时又把法治的精神和与法律相关的内容贯穿其中,刘玉花了不少心思,可谓绞尽脑汁。

    编撰法治宣传课本

    刘玉还在校园管理、周边环境整治方面进行监督,早在2018年,刘玉负责牵头与教育部门拟定了“1+1+N”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尝试突破传统法治副校长工作模式,探索推动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校园管理、校园周边整治等方面综合履职。通过法治副校长的履职,给民事、公益诉讼部门提供50条监督线索,很好拓展了检察监督途径,努力实现了“一次走访上课、多条线索采集、多个问题解决”的目标。

    2019年,刘玉牵头推动“润语云远程宣教室”建成使用,覆盖南明区所有公立学校的教室,法治副校长在院内,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效率和覆盖面。

    2020年,刘玉负责筹建贵州省首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全面展示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一系列问题,让人更加直观、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起到直击心灵的震撼作用。

    刘玉设计制作、编撰预防性侵中小学读本、法治宣传作业本等读物,并推动教育部门印制12万册预防性侵害教育读本下发到辖区每一位中小学生,让学生打开课本即能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现在,南明区90余所中小学都在使用她的读本。

    破解校园噪声污染难题

    刘玉接到部分学校反映校园周边存在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休息,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见明显成效的问题线索。针对这个执法部门多年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刘玉带领办案团队,构建数据模型,调取行政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辅助无人机抓拍等手段,固定有力证据,通过公益诉讼手段督促并联动职能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对参与飙车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联合社会公众对校园噪声污染进行数字化多元协同共治,让校园回归宁静。校园周边噪声治理法律监督模型获得贵州省检察院模型竞赛一等奖。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对教师这个职业,刘玉从心底里感到崇敬,每每学生称她老师,她的心里都生发一种暖意,即使再忙,当学生家长或罪错嫌疑人监护人电话咨询她时,她都会耐心倾听予以解答。

    她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编外”老师,一个不折不扣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