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护学岗是否有必要设立
曾强委员:守住自愿底线,理清权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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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琴 冷赛楠) 近年来,由家长参与的“护学岗”在全国多地中小学推行,在守护孩子上下学安全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自愿还是变相强制”“责任边界何在”的争议。护学岗究竟该如何定位,才能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不成为家校的负担?
日前,记者在贵阳走访发现,护学岗已成为许多学校门口的常见风景,但执行方式与家长感受存在差异。支持者认为此举有效保障了孩子安全、促进了家校共育;质疑者则担心其可能异化为“家长任务”,模糊了安全责任的边界。
2015年,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试行) 》 提出,可组织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参与护校工作。2021年,教育部印发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健全“护学岗”机制。政策层面为家长参与提供了依据,但如何在执行中准确把握“自愿”原则、防止简单摊派,成为关键。
护学岗是否有必要设立? 家长参与该如何定位? 针对护学岗引发的讨论,省政协委员、贵阳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曾强表示,这触及了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一个敏感而具体的实践问题。
“当下,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反复强调的重点,全社会都应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的成长,家校社协同育人之路既符合孩子成长规律,也契合现有社会实际。”曾强说,“但在推进过程中,像护学岗这样的具体举措,仍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确实出现了意见分歧。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清晰界定家庭、学校与社会在校园周边安全中的责任与义务。”
他认为,在家长自愿、且有闲暇有条件的前提下,适度参与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并无不可”,但绝不能将其变成一种通行、普遍的硬性要求,否则可能偏离志愿服务的初衷,甚至增加家庭负担。
曾强特别指出,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主体责任是第一位的。“2021年出台了 《家庭教育促进法》,但对于一些履职不到位的家长,仍缺乏刚性约束。这方面社会与学校需要多做引导和支持,而非简单地转移安全值守任务。”
谈及安全责任边界,他表示,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在学校,孩子在校外、家庭及社会场域的安全,则需要家庭与社会各司其职。“不宜因个别极端案例而过度焦虑。如今‘平安中国’建设成效显著,上下学时段专业力量投入充足。贵阳很多学校的护学岗,都有交警、特警、党员教师、专业保安参与,家长参与更多是辅助和补充,也是一种交流机会。”
对于家长参与护学岗是否应接受培训、明确职责,曾强建议,学校应对参与家校共育的家长提供适当引导。“比如贵阳一中通过家长大讲堂、交流会等形式,邀请专家或家长中的专业人士进行分享指导,效果很好。这不仅是关于护学岗安全,更是关于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家庭教育,形成育人合力。”
记者观察,护学岗的争议,本质是家校社协同育人进程中,对角色、责任与方式的一次深度校准。它像一面镜子,照见的是社会对下一代安全的普遍关切,也是对现代教育中各方权责界限的不断探索。从简单的“岗位”轮值,走向科学的“共育”协作,或许才是让这份守护行稳致远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