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学游”出台升级版新规
严禁打着清华北大等名校旗号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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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校园里假期研学游的学子熙熙攘攘。 |
寒假将至,家长们纷纷开始规划孩子的假期生活,“研学游”必定成为一些家庭的选择。
近日,北京市文旅局发布 《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 (3.0版) 》,就全市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严禁打着清华、北大等名校旗号收客
旅行社应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有针对性设计开发研学旅游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确保“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
旅行社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必须真实、清晰、准确明示研学旅游课程内容、师资情况,以及行程、交通、住宿、餐饮、是否进入学校参观和体验等关键核心内容,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
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应从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重点明确退费标准等条款
旅行社应针对研学旅游参与者都是中小学生,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隐患多等特点,确保供应方证照齐全、资质合格,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
旅行社组织开展研学旅游时,应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重点明确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以及研学旅游的内容、导师、行程安排、服务标准、安全责任、退费标准、不可抗力等条款。
旅行社收取研学旅游定金或费用时,要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将研学旅游定金和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个人账户。
不得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
旅行社组织或承办研学旅游时,应规范备案电子行程单,依规如实准确填报备案旅行社、旅游客运车辆、导游、司机、研学旅游团成员、线路安排、研学旅游点位等信息。
旅行社组织开展赴境外研学旅游活动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和非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应做好行前安全培训,制定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提前做好进入热门景区和研学旅游点位的有关确认工作,确保研学旅游团能够正常落实行程安排。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