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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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张鸿巍:

视频“晒娃”要重视儿童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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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晒娃”很大程度上是当代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态的投射,也是家长将自身期待折射到了孩子身上,从而让孩子“被动”地成了参与者。在张鸿巍看来,用短视频记录日常点滴,留住孩子成长中转瞬即逝的难忘时刻是有意义的,但要优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主体权利,特别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父母在网络上分享子女图片、视频和育儿信息等,很可能导致家庭住址、学校、孩子的照片等个人信息遭泄露,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可能导致诈骗、敲诈甚至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让儿童陷入危险境地。”张鸿巍特别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禁止父母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网络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如果出现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账号,应采取封禁等措施。

    据了解,对于“网红儿童”牟利现象,相关部门已明文禁止。2021年11月,文旅部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中明确,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文旅部等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也强调,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来源:羊城晚报